对行程的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告知书
本《告知书》由交通、住宿、餐饮、门票和景区、购物和自费、退团和中途离团、保险、高原地区注意事项和安全说明 、健康的要求和报名限制 、免责说明、特别说明共十一条,和《风险告知确认书》共 2 部分组成。以下内容是对本次旅行的相关排和旅游目的地所在特殊地理位置的进一步诠释,以便游客对此旅行有更深的了解和认知。出行期间请随身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小孩请携带户口本原件,以免影响出行及酒店入住。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己证件的有效期。旅游间,希望游客之间相互关照,相互帮助,和谐相处。请注重环保,爱护公共卫生,请注意集体观念、时间观念,做到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或导致自己无法随车游览。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当地民俗习惯,做文明游客。
1、【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 7 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 3 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 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2、【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 70 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如办理旅游意外险,国内游另交10 元/人,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 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3、【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
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④有心、肺、脑和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以及其它不适合长途疲劳的人群以及 75 岁以上老人及孕妇,不宜报名参加旅行社团。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你可另择其它线路(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
4、【赠送项目说明】:赠送项目均为我社为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赠送游览正常情况均会前往,但如遇特殊原因(如天气,路况,时间等)未抵达,或变更均为社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不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此赠送仅包含成人,儿童根据身高自补费用。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
赔偿条例》裁定。
5、【免责说明】:由不可抗力、不可控、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飞机/火车延误、交通堵车、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游览提前结束等,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减少的费用退还游客,超支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原因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或进一步加重,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特别说明】: 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合约前提出。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如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要需承担由此对旅行社和其他游客造成的实际损失。团队的服务质量以每组游客完团前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来综合评定参考,请认真填写。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和卫生状况,以及景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不属于旅行社质量范畴。以上内容作为旅游合同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等
相关法律法规裁定。
风险告知确认书
旅行社方已将此次旅行的行程安排、相关注意事项和可能涉及的旅行风险等通过《对行程的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告知书》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已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已清楚了解此次旅行的行程安排、注意事项和可能涉及的旅行风险。旅游者及随行人员确认身体健康,适宜此次旅行,愿意按照此行程安排来参加本次旅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